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3-21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有关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选拔、培养和表彰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创新,为我市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根据《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见附件2)规定,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在平顶山工作(含中央、省驻平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女性科技工作者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往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单位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共同负责本地的推荐工作。
    (二)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本学科领域的推荐工作。
    (三)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推荐工作。
    (四)企业科协负责本企业的推荐工作。
    (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科协或科技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三、推荐名额
    本届授奖人员拟定60名左右。各县(市、区)推荐候选人不超过5名,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市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一般推荐候选人3-5名。
    四、评审学科组设置
    本届市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委员会拟设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农林科学、医药科学、交叉科学等5个学科评审组,各推荐单位可根据所推荐候选人从事专业选择申报。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一式2份,由各推荐单位报送,内容包括推荐程序、初评情况、推荐的人员名单等;
    2.《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3份;
    3.《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见附件4)一式10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5.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1500字左右,内容应具体,并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6.有关附件材料两套,按:材料目录、身份证、先进事迹材料、学历、学位、技术职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社会兼职、代表性论文、著作、项目、专利、成果奖励、在研项目等顺序整理成册(请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退回)。科技项目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专利必须经过正式登记;学术著作和论文必须经过正式公开发表。各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分别出具事实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印章。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在《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中所列出的论文、著作、科技成果、专利、基金、获奖励情况等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如论文被SCI、EI收录的,请予以说明并提供检索证明。
    2.提交的证明材料是被推荐人认为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含项目、专利、著作、论文等),但每人总共不超过10项。
    3.上报材料时,请同时提供候选人《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文件,或发送到邮箱:xypds2993496@126.com
    4.推荐材料要客观、公正,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5.推荐材料中如涉及保密资料,请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推荐要求
    1.评选、表彰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是发现、选拔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按照《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的要求,严格掌握标准,严肃评审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2.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有关推荐表格可在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pdskx.org)通知公告栏下载。以上表格均不得加页,盖章处应加盖红章。
    4.上报材料请于2018 年4月20日前报送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企业科教部,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建设路西段258号市科协四楼
    联系电话:6173019  
    联 系 人:颜新玲  倪振国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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