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平顶山市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16-01-06       浏览人数:


平科协[2015]31号

关于申报平顶山市学会
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16年度专项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推进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市科协决定组织实施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打造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学术团体。市科协统一实施项目管理,并以项目资助的形式,择优支持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市学会)开展的有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助项目
  项目类型:重点学术活动专项
  重点资助以下学术交流活动:全市学会承办的全国性、全省性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交流活动;全市学会主办的高层次、高规格、综合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全市学会联合开展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交叉学术交流活动。
  申报单位:全市学会。
  拟资助重点学术活动专项4~6项。
  二、组织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依据本通知精神,填写《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
  (二)市科协受理项目申报后,根据突出特点、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三)项目实施期间,市科协对项目进展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四)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于3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协提交项目成果。逾期或无故不提交项目成果的单位,停止资助,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五)项目须于当年启动,当年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资助项目需要延期或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市科协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资助申请。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5-2993493
  联 系 人:王岩 李卫红
  电子信箱:pkxxhb@126.com

  附件: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学会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书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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