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机制,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培育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科普工作队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级别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申报科普专业职称,应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7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业绩成果条件等要求。
(二)专业范围
科普专业分为科普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两个方向,涵盖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传播推广等各工作领域。
三、申报和审核时间安排
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日--11月15日;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11月22日;
评委会审核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11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
单位和个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中的“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职称申报系统”,并在本单位职称管理相关人员指导下进行申报。各单位和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集中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1.扫描上传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毕业证丢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查档证明。
2.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课题验收证书、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发布的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研发的新产品、新品种认定(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论文需扫描上传检索页、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和论文主要内容页,著作需扫描上传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及目录和主要内容页。教材、实验室质量手册扫描上传内容与著作相同。
4.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工作奖励、技术荣誉称号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
5.扫描上传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原件。
6.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扫描上传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经批准后方可参加科普专业职称评审。
7.用人单位经办人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8.扫描上传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
9.扫描上传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扫描件均需上传PDF格式,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凡属涉密的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后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经评委会网上审核通过后,可由单位选派1人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有关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后,申报人应关注个人职称申报系统,及时查看答辩通知。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审核通过后表格在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评审表》中务必正确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方式,单位推荐栏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原件。
4.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请绿色通道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的须提交《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2)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见附件3)原件。
受理材料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省科协机关办公楼。联系人:胡志鹏,联系电话:0371-65707757。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责任。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是加强我省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事关全省科普专业人才切身利益,影响科普事业发展大局。各级科协系统要加强宣传,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科普职称的申报工作。
(二)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各单位及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及处置指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1号)要求,执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应对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做出诚信承诺。用人单位要对推荐过程和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及申报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程序。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要求,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
3.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0月29日